联合创始人之间,一定要有“地盘”吗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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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创业公司初期,联合创始人之间的职责权限并没有那么明确,也不会有非常强的层级意识,合伙人都感觉互相应该是平等的,先埋头奔着目标去,其他的不重要…… 但联合创始人之间的权责关系不梳理好,容易导致公司在长期酝酿的“突发事件”后,分崩离析。 我有一点建议:如果想梳理,但“平白无故”提略尴尬,可以借助一些关键节点,如用户量突破某一量级,融资等,来明确理清每人的“地盘”:职责范围,什么情况下谁最终拍板算数等。 ——投资经理 大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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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门观点
郑永利
0
日立
对同一领域有不同意见,都觉得自己有道理,都强势,怎么办呢?不如各管一摊。
接近 7 年前
乾月
1
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
公司初创,大家都是凭着一腔热情在做事,遇到什么问题也尽可能的一起讨论,想一个较为合理的解决方法。但是不可否认,当没有权责的详细划分的话,就很容易出现“凭啥听你的?”、“这事儿怪我?”等一系列的不满声音……不幸的是,这种声音往往是私底下的,如此所造成的后果也可想而知。所以作为创始人中的发起人,一定要在一开始大家都抱有热情的时候,把“丑话”说在前面,明确各自负责的领域。
接近 7 年前
尹伟宾
0
快递公司
以市场数据对接消费者, 以服务质量满足开发新消费者, 以每日更新准时留住常在消费者。
接近 7 年前
黄国团
0
温氏集团
必须需要地盘。
6 年多前
罗
0
土方
有认识做百家乐电投的朋友吗?我有很多老板玩
6 年多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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